“志之所趋,无远勿届,穷山距海,不能限也。志之所向,无坚不入,锐兵精甲,不能御也”。这句曾被习总书记引用的典故出自《格言联璧》,它道出了一个人的远大志向,以及为理想不断求索的进取精神。心之所向,我们在路上,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5年,办公楼位于南湖之滨的洪山区民院路789号,占地面积31.34亩,总建筑面积2.2万平米,由审判楼、办公楼、立案执行楼和综合服务楼构成。
(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)
在祖国72周年生日来临之际,我司受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,于国庆期间顺利完成现场工程检测。
(现场工程检测)